出单纯情绪的发言。
「我抗议,谢政平大律师在侮辱原告。」
美女检察官一脸不悦地站了起来。
「我也觉得我这样不对,对不起庭上。」
我吐了吐舌头,然后乖乖坐下。
坦白说,由于对方确实在ktv内喝醉,即使是「愈想愈不对劲」
才乱咬人性侵,但毕竟不是凭空捏造,要告她伪证或诬告有很高的难度,这
也是目前台湾司法很严重的一个问题。
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,那就由我「母猪猎人」
动手了!「我觉得我这样不对,身为法律人,如果只是帮我的当事人辩护获
得无罪判决,那格局也太小了,学法律的必须深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,就是
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,所以这个官司结束后,我会再具状告发吴美愉小姐的诬告
和伪证罪,这两个罪名内涵各异,分别论罪科刑应该不关个几年不会出来。」
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,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,这句话其是我是刻意说
给张检听的,我知道基于检察一体的理由,上级指派她这个官司,她就必须出庭
,事实上她未必真的挺吴美愉,而且她年轻,应该还没被官僚文化污染,所以我
希望她好好听进去。
「我是受害人啊…」
吴美愉还在哭,但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。
「嘤嘤嘤,我是受害人。如果合意性交事后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
害人,那全台湾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,我的事务所乾脆开在风化街算了!」
这一段我是用飞快的语速小声说完的,书记官根本没有想要打字的念头,还
瞪了我一眼。
同时瞪我的还有三个法官和一个检察官,而眼神如果可以杀人,我早就在吴
美愉的眼神下死几百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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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然这样,我退一万步,只要吴小姐能模拟出当初被性侵的姿势,就算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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