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母猪猎人》

母猪猎人(01)(8/9)

完庭之后,我才知道我和阿祥涉嫌犯的不是强制性交,也不是趁机

    性交,而是刑法222条的加重强制性交,因为我们是两人以上共同犯之!因为

    这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,根据刑事诉讼法,最轻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,由

    于被告逃亡可能性大等种种原因,检察官竟然对我们声请羁押!以前大三念刑事

    诉讼法时,每个刑法教授都在靠夭重罪羁押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,根本就是押

    人再取供等等,结果真的发生在我身上时,我还是鼻子摸摸被关进了嘉义看守所。

    名义上是羁押,待的是看守所,但事实上由于监狱人满为患,看守所裡面其

    实也有一大部分是应该进监狱执行的罪犯,所以我和一堆烟毒犯、诈欺犯一起关

    了两个月,直到羁押期满。

    一进去就在监所管理员(犯人称他们为「主管」)有意无意的洩漏之下,同

    学们」(也就是犯人)都知道我是因为妨害性自主进去的,便称我「香蕉」(ㄍ

    ㄧㄣㄐㄧㄡ),虽然不能直接打我,但咒骂和刁难从未停过。

    监狱内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自杀的物品,虽然我不只一百次想要自杀;可是阿

    祥自杀成功了。

    他踩在盥洗用的磨石子花岗岩水槽,往遮住如厕用的蹲式马桶(俗称小白)

    旁,那个高度约一公尺的同样也是花岗岩材质的矮牆重重摔去,脑浆溢出当场死

    亡。

    在陈湘宜教授的辩护之下,我无罪出狱,还拿了冤狱赔偿60天乘以300

    0元的18万元,但是阿祥的一条命,就这样离开和我人生的交集了。

    「以后想考哪方面?」

    陈湘宜老师始终相信我们是无辜的,对待我的态度如同我还是她的学生一样

    ,关心地问。

    「律师吧。」

    我在心中立誓,要把阿祥还没享受到的人生好好一併过下去。

    「你不是已经放弃了?」

    老师笑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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